通知通告


国家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8

国家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报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上海市消防条例》和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管理员)等消防职业从业人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沪公发[2003266号)精神,为切实提高消防职业从业人员素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增强社会消防自治能力,构筑大都市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本市已从200411日起实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管理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须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的制度。消防职业培训已纳入政府培训项目并已享受政府培训补贴。上海消安职业培训学校作为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消防局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将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本市国家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经培训和应知应会考核鉴定合格,将颁发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管理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是否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是劳动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接此通知后,请贵单位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申报条件

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04年颁布的《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和2005年《关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调整的通知》精神:消防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为:

(一)五级申报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均可申报;

(二)四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具有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即可申报四级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管理员)技能鉴定;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即可申报该职业四级技能鉴定。

(三)三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2年及以上的,即可申报该职业三级技能鉴定;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四级职业技能评定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即可申报该职业三级技能鉴定;

3)取得相关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3年及以上的,即可申报三级技能鉴定;

4)持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即可申报三级职业技能鉴定;

5)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即可申报三级职业技能鉴定。

二、培训组织方式

消防职业培训主要采取走读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上课通知》为准,目前培训办班采用半脱产:即每星期一个工作日加上一个休息日或每星期两个工作日

三、报名收费标准

职业(工种)

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管理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


等级

四级(中级)

 三级(高级)

五级(初级)

四级(中级)

培训费(元)

2830

    3730

2220

2260

其中:鉴定费

370

    420

310

345







    四、享受政府补贴的对象、比例及操作流程

(一)享受政府补贴的对象、比例

1、本市在职从业人员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来沪从业人员参加消防职业培训,可享受政府50%培训费用补贴,前提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考核必须全部合格,且当年度未参加其他培训机构或培训项目的补贴培训;

2、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消防职业培训,可享受政府100%培训费用补贴,前提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考核必须全部合格,且当年度未参加其他培训机构或培训项目的补贴培训;

注:理论知识或技能鉴定不合格的,不予补贴。

(二)享受政府补贴培训费的对象职业培训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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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享受政府补贴培训费的对象职业培训操作流程直接从第3步开始。

五、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前须准备材料

1、申报五级/初级培训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使用A4纸复印);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职业培训信息卡》(不享受政府补贴培训费的学员除外);

2、申报四级/中级培训

除以上(1)至(3)项外,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1年以上消防工作证明或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请使用A4纸复印)。

备注:(附培训机构银行帐号:blob.png

1、报名点报名(二)报名手续

1)填写《学员报名表》;(2)交付相关材料;(3)交纳培训费用。

2、现场信息采集和考核鉴定申报

1)携带《职业培训信息卡》;(2)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3)现场签订《培训协议书》。

3、要求填写《学员情况汇总表》

六、报名办理事宜

1、报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496

2、报名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529678895296779852965219

3、报名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为避免报名联系人外出办事而影响报名,学员前往办理报名手续宜先电话联系。

4、培训班具体上课日期和地点将另行发《上课通知》;

blob.png5、有关国家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方面的法律依据、招生简章、职业标准、计划大纲、考核规定、各区县职介所联系地址和电话及技能鉴定成绩查询、证书查询、政府补贴政策等相关资料可从上海职业培训指导服务网(网址:http://www.12333.gov.cn)下载。

6、消防职业培训咨询、投诉、监督电话:0215296521902152967798

7、上海消安职业培训学校网址http://www.shxapx.com       微信公众号

 

                                上海消安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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